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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商务新闻网为解决海南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“散乱污”问题,促进海南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助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,海南省结合省内当前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现状,在全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开展了综合治理行动。
根据海南省商务厅下发的《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综合治理的函》,综合治理从3月21日开始,要求4月10日前完成“脏、乱、差”整治,9月30日前完成市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分拣中心、中转站、回收站(点)建设。综合治理范围为全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分拣中心、中转站、回收站(点)。
据介绍,海南省通过开展综合治理,全面摸清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、中转站、回收站(点)底数;依法查处无照经营、超范围经营和违反城乡管理法律法规等行为;引导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者积极参与海南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,规范经营行为,解决“脏、乱、差”问题;引导有经营需求,符合市县规划布局的回收分拣中心、站、点,按正常程序申请办理营业执照;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,推动海南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提质增效。
本次行动采取综合治理和规范化建设并重,遵循“合理布局、治旧控新、属地为主、注重长效”的原则,整治与常态化管理同步进行。综合治理将对无证无照经营,违反市县网点布局方案或城乡规划,非法用地或占用耕地等,不符合城市管理标准,占道经营、乱搭乱建、乱堆乱放等影响生态文明建设,环保不达标或存在违规加工处置等污染环境,消防设施不达标,存在安全隐患,回收场所无地面硬化、无外墙围挡,无防扬撒、防渗漏设施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等行为,以及各市县、职能部门认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查处的行为,由各市县组织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。
根据要求,各市县按照《海南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(2021-2025)》制定本地规划或落实方案,重点合理布局绿色分拣中心、中转站、回收站(点),解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升级改造用地问题。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区社区回收站(点)、街道中转站、县(区)绿色分拣中心的三级回收体系,构建农村“一镇一站、一村一点”的农村再生资源收运体系。
本次综合治理工作任务重、涉及面广,海南要求各市县要利用各种渠道,采取多种形式,广泛开展宣传,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,为综合治理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。按照市县有分拣中心、镇街有中转站、村居有回收站(点)基本需求,完善市县三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。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综合治理工作的执法力度,为开展全省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。同时,明确职责,做好部门分工,建立监督和联系制度,合力推进此项工作顺利进行。(姚良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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